(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实施细则,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根据我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受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对全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建成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方案的讨论审定。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验收。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审批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市政设施区域的内涝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五)负责建成区市容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成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保障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排水水质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等水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制定给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建成区供热管理。负责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设立、合并、变更、撤销的监管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备案。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建成区供气管理。负责拟定城镇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履行行业监管区本级法定职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和行业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包含:机关党办、政策法规、执法监督、项目管理、组织人事、财务、安全应急管理)。科室负责人:贾瑞琪 办公电话:791117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整理、传阅、建档工作。负责会务、机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项目的计划、可研、环评、立项、施工图纸设计、预算、招投标、工程及材料采购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工程验收。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负责年终决算。负责申请各类补贴、专项资金,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行业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负责市政公共设施事故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制定单位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与演练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指导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制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机关工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三会一课”组织安排工作,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报备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参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修订、送审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承办行政执法委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管理执法文书。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学习。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
(二)燃气管理股。科室负责人:杨开春 办公电话:7911173
负责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本区燃气发展规划,负责拟定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履行行业监管区本级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和审批权限中行使的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对属地燃气企业和属地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审批权在区级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参考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制定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案。推进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三)城市管理股(包含:市政管理、供热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科室负责人:杨旭 办公电话:7911173
研究拟定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市政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建成区道路、排水、路灯、桥涵等市政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夜景灯光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监管工作。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单位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建设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市政设施区域内的内涝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研究城市水务发展战略,参与起草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提出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城市涉水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并监督实施城市水量分配调度方案。负责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负责立项申报工作。制定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参与本区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供热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设立、合并、变更、撤销的监管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备案;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供热工程备案工作。研究全市供热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与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供热价格的调整工作。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编制建成区街容整修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市容管理的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办法。依法对本区市容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灯箱、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彩旗、条幅等设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点宣传、展销商品、建筑施工、堆放物料和机具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建成区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装修的审核会签和管理。负责占道经营的规划和总量控制。负责拟订本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社会力量,为重大活动提供市容环境保障。负责拟定环境卫生各项作业质量标准、操作规范,核定工作定额。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环境卫生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检查评比办法,依法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生活废弃物、特定污染物的处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生活废弃物三级转运和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渣土排放、运输、处置,特定污染物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城市重大活动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
负责人姓名:刘磊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常青中学院内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52—7911173
刘磊: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杨旺龙: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政监管审批、城市市容管理监督审批、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审批、工程项目管理、燃气办等工作。
王拥军: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负责负责办公室、财务人事、12345工单、信访督办、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