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二)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决算。
(三)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
(四)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七)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九)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十)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区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省、市、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翟潇 办公电话:4040216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农村会计培训教育工作;统筹各股室财政法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政治活动;负责对所属党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党员年报统计;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思想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综合股。科室负责人:宋海涛 办公电话:4050005
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非税收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票据管理。
(三)预算股。科室负责人:张文晓 办公电话:4052108
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区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预算草案;提出并拟定区对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区对乡过渡性转移支付工作;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月报;承担区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区级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债务(含外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债务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债务的举措、偿还计划;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项目的申报;办理政府债务的转贷、支付、偿还和贷款使用;负责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监督管理;负责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理以及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预警、防范和债务风险化解;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负责对金融机构开展政策性贷款、担保、保险等有关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兑现;拟订全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提出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区级部门收支绩效评价工作。
(四)国库股。科室负责人:贾丽琼 办公电话:4051126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办理区乡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并汇总区本级及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研究和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区级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
(五)行政股。科室负责人:贾先锋 办公电话:4050009
承担行政、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政法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政法部门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司法体制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配置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配置、调拨、报废等核定工作;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有关工作。
(六)教科文股。科室负责人:赵存英 办公电话:4051926
负责掌握教育、科技、文化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定工作;指导分管部门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部门、单位上报预算安排的建议,审核提出部门、单位申请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分管部门、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完成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经济建设股。科室负责人:倪晓媛 办公电话:4051228
承担基本建设、投资、工业、交通、煤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负责与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对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牵头运作PPP模式和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与资产实施监管;分析研究地方金融形势,考核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承办其它与地方金融相关的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申报、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对外谈判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农业股。科室负责人:张晓亮 办公电话:4051159
负责研究全区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财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九)社会保障股。科室负责人:柴雁青 办公电话:4051615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药品市场监督、残联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科室负责人:赵吉忠 办公电话:4051182
承担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承担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在授权范围内修订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负责区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处理区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负责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备案管理。
(十一)监督检察股。科室负责人:李霞 办公电话:4051235
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科室负责人:范治国 办公电话:无
负责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评估、配置、使用、处置,并对事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管理;负责为财政局罚没物资提供储备、管理服务。保管查抄物资、接收、保管区各委、办、局收受的礼品、负责调拨物资。
(十三)评审室。科室负责人:杨金官 办公电话:4051589
负责区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的具体审查工作;对区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评审工作,对项目标底(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对前期征地、拆迁补偿的费用进行审核,出具评审结论;对项目进度款的拨付、材料、设备定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中专项支出项目的评审、核查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有关工作;研究拟定财政评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参与实施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反映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初步意见。
负责人姓名:韩志杰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五一路22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352-4040216
韩志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张德珩: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财务、人事、培训、农业资金。
刘振东: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国库支出、绩效管理、社保资金、非税收入、教育科技资金、行政资金。
许毕: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负责区属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经济建设资金、项目评审。
张文晓: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负责预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