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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53
标题: 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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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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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研究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七)负责对涉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涉税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和刑事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财产、无形资产进行价格确认;承担价格鉴定、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省市及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九)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区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规划草案,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十二)提出全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全区资源型城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十三)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六)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十七)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区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区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一)管理区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区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十二)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区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三)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区投资项目。

(二十四)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五)执行国家、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六)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运用数据技术赋能产业升级,统筹推进数字云冈、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区内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全区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和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职责。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发展民营经济(小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监测全区民营经济(小企业)运行态势。

(二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承担国家、省、市、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负责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后期管理工作。主管全区科技人员工作,指导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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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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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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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张星 办公电话:13935259965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运行股。科室负责人:肖辉 办公电话:17536720546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区重大投资项目和国家、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资项目及后续管理;负责区直各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措施和建议,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价格综合股。科室负责人:邢妮 办公电话:17610609285

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政府定价的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教育(含教材)、环保、养老、殡葬、重要专业服务等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调整区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区级定价项目服务价格。拟定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管理国家和省、市直接定价的商品(含包含或附加在价格中的收费)价格,规定商品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相关价格;负责指导部门和地区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平衡、衔接接壤地区主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仲裁商品价格争议;参与各类专项基金的政策研究、制定和调整;对粮食和石油等风险基金及储备商品的使用提出建议;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审定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标准;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明码标价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及合理幅度、认定低价倾销商品的成本;负责涉及旅游的门票等价格(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

(四)成本调查监审股。科室负责人:庞荣 办公电话:18834187450

负责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定)价(费)前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制定餐饮业、修理业的差价率,制定管理等级标准;研究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五)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科室负责人:董日旭 办公电话:15582496872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糖收储、收购、销售、轮换及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和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建议。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拟定区级重要物质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六)大数据股。

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建设规划,负责区级大数据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承办区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民营经济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民营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掌握全区民营企业发展动态,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统筹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其他相关工作。

(八)科学技术股。

承办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监督实施。负责承办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建议,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后期管理。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科技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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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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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52
标题: 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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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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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谷佳丽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办公区(同泉路269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52-4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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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54
标题: 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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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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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佳丽: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郭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纪检工作;统筹协调“十四五”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民营经济、科技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瑱: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工作;负责经济运行、资金申请等业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大数据、以工代赈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