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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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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9
标题: 云冈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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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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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管理工作。

(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八)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本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关爱工作。

(九)依法实施婚姻政策。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监管及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十)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积极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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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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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8
标题: 云冈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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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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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负责全区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公开、财务、国有资产、信访、应急、法治教育、执法监督、统计、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农村村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区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负责区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监管及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流浪乞讨人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机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负责全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和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普查核实、保障标准的制定、计划、统计、备案等。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管理、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和慈善捐赠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配合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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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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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7
标题: 云冈区民政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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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民政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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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董平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南环西路215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4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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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0 19:32
标题: 云冈区民政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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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民政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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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平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任 桓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政权建设、村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具体事务。

张 璞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工作,工青妇、老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法制、综治,信访、机关事务,残疾人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孤弃儿童保障和儿童福利,殡葬和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分管民政福利公司。负责对接市民政局党组办公室、办公室、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具体事务。

焦志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慈善事业、捐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对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