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大同市云冈区乡村振兴局牌子。
第二条中共大同市云冈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三条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及新型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
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贵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四)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健康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六)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
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十七)承办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区乡村振兴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乡村振兴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对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协调拟定全区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工作。承担全区干部乡村振兴开发培训工作。承办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
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机关党办。科室负责人:李锦鹏 办公电话:0352-4041551
负费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退休人员管理等事宜。负责片区实施规划编制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乡村振兴长期、中期、近期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区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论证、储备、申报、立项和计划下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互助资金、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大学生资助、社会帮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居环境股。科室负责人:李锦鹏 办公电话:0352-4041551
牵头组织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
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振兴开发工作。
(三)农业管理股。科室负责人:王永刚 办公电话:0352-4041551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执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承担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农业援外项目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农膜和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垦现代农业建设、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虎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花园街20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方式:0352-4041551
张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王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改革、有机旱作农业、防灾减灾、植物保护检疫、肥料农药农膜的有关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综合改革、农业农村新能源工作、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配合局长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毛大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方面工作,特色产业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经融信贷、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科技培训、牵头农牧场管理、蔬菜产业发展。配合局长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刘映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政务;渔业渔政发展。配合局长做好其他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