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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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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5
标题: 云冈区人社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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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人社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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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做好全区就业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工作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4
标题: 云冈区人社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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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人社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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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对应市人社局办公室、宣传与信息网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编制人事科)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接待、车辆、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编发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的拟定、运行和督察工作;承担区人大、市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区受区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规范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拟定人员流动政策,组织指导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承办区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

(二)财务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对应市人社局财务资金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区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局属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三)就业促进股(对应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和监督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区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管理工作,承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认定;指导和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及申请人资格审核职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省外和市外及区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同就业管理政策;承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职业能力建设股(对应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申报工作。

(五)事业单位管理股(对应市人社局规划统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事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政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辞聘、解聘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定招录工作方案、完善录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区直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管理,负责统招统配生初次技术职务的认定;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全区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六)工资及退休工作股(对应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改离的核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的评聘申报工作。承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委管理干部除外)退休退职审批、退休证颁发和获得省劳模等荣誉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审批工作。审核区属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监督检查全区企业的职工退休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全区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股)(对应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拟定全区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区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负责对劳务派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指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备案。

(八)社会保险工作股(对应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审计科))

拟定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伤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申报工作。参加工伤认定工作,承担职工因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监管。组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协助查处重大案件;审核征地项目涉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资金落实情况,承办其他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定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协助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科级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失业保险区级统筹基金进行管理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区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失业保险区级统筹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及群团工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4
标题: 云冈区人社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文号:
时效:

云冈区人社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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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王全明

办公地址:云冈区迎新街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52-420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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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0 19:26
标题: 云冈区人社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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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人社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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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组书记、局长(监察队队长)王全明:负责局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监察队副队长)陈国才:负责局机关建设、信访维稳、意识形态、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组织人事、职工教育、政策法规、网络信息、规划统计、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事业单位退休审核、就业促进、大学生就业、职业介绍、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目标考核、劳动保障监察、“12345”政府热线工单、“13710”督办函、综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工会、财务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及退休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股)

协调联系:就业和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相关工作。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组成员、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田建国: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呈报、社保基金管理、社保基金监督、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负责区社会劳动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社会保险工作股。

协调联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