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承担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监督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和考核工作,核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
(三)承担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承担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的备案工作。
(四)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检查、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
(五)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区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组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对区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进行研究论证和审查办理,为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指导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以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云冈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一)综合办公室(信访室)。科室负责人:李博 办公电话:1803522656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
(二)政工股(党组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李京蔚 办公电话:13100075026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考试录用、调配、考察任免、职称、考核、劳资、表彰奖励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局管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法治调研督察室(行政审批管理室)。科室负责人:李丽 办公电话:18636280006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承担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接受全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室(扫黑除恶办公室)。科室负责人:郑海忠 办公电话:13934821634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办本区扫黑除恶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室(对外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科室负责人:樊治强 办公电话:18335276621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科室负责人:高昀霞 办公电话:13383522749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全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室。科室负责人:路佳妮 办公电话:18135260902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安置帮教室。科室负责人:李佳辉 办公电话:15235230999
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科室负责人:任锦 办公电话:18035275318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驻本区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科室负责人:赵东琴 办公电话:13934254499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编制全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仲裁工作。
(十一)行政装备室。科室负责人:周彩莉 办公电话:15934201648
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
(十二)财务室。科室负责人:邱国伟 办公电话:13994320180
指导本系统财务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秉军
办公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南环西路233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5331037
李秉军: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张孝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区矫正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等。
梁福成: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法治调研督察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等。
何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