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按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区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燃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预期建议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牵头组织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监察工作。
(六)协调落实推进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区(县)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能源局要围绕山西建设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和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转变能源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制定能源领城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1)区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2)区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与区能源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3)区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4)能源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区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后,按程序上报。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区能源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实施规范化行业管理。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区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1)区能源局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4.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区能源局负责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综合股。科室负责人:王进 办公电话:152035206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信访、维稳、保卫、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党组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考核等工作。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全区能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能源领域职称评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能源改革相关工作。
(二)煤炭股。科室负责人:张升红 办公电话:18635256087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区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区(县)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探索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落实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区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煤炭质量管理。
(三)能源股。科室负责人:高翔 办公电话:17696021077
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区电力电量综合平衡预案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配合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电力外送市场拓展。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期建议目标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区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订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制定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建议控制目标。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城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城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区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区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牵头组织能源领域(煤矿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能源(煤矿安全除外)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姓名:于平涛
办公地址:云冈区新平旺综合办公区(同泉路269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52-4051660
于平涛: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
2、主持能源局党组全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并负责全区能源领域的全面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能源局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
4、按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5、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乔荣: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系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
2、协助局长分管发展规划、煤炭开发和火电行业的工作。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
3、负责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审核工作,落实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
5、指导全区煤炭行业相关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6、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工作。
7、指导全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煤矿及附属洗(选)煤厂和火电的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运转初审上报工作。
9、负责煤矿改扩建(含技术改造)的初审上报工作。
10、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1、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郝明如: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系统的法律、法规、改革、方针等。
2、负责全区煤矿附属以外的洗(选)煤厂、光伏、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行业管理。
3、负责光伏运行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光伏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的实施。
4、调控光伏资源,协调处理光伏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相关标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6、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管道建设和保护以及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改革相关工作。
8、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
9、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