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基本情况
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有行政编7个,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和云冈区革命烈士陵园。我局办公地址为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常青中学综合办公楼三层。
联系方式:0352-7958174。
2.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科室为综合办公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财务优抚救助和双拥联络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见附件1
(三)政务信息管理
1.日常管理
《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AB岗制度》《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13710”工作制度》《“13710”工作督办机制》《否定报备制》《外出办公告知制度》《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及办法》《保密制度》《局信访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局值班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局责任追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办公会议制度》《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局公务接待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3710”信息督办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12345服务热线平台办理工作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请销假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签到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效能管理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首问负责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承诺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次性告之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限时办结制度》《大同市人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追究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分析研判机制》《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局机关计算机软件设备管理制度》。
3.考核检查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检查考核办法》《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考核手册》。
(四)烈士陵园改扩建工作
我局已向发改局提交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表,待征地社保补贴、土地补偿及迁坟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将依据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情况积极推进我区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工作,同时按程序开展土地划拨工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挂网招标工作。
(五)监督保障
1.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党组、党支部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财务、信访、人事、统计、安全保密、应急等相关工作。
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年度安置、培训计划、权益维护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在职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优抚救助和双拥联络股。承担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救助帮扶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类对象权益维护、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精神康复、疗养、养老等优抚政策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机构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区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3.职能转变
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云冈区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
(一)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全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数量庞大,缺乏懂政策、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涉及到退役军人普遍性生活困难、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等关乎民生问题,有些诉求涉及到其他部门职能权限,单单依靠退役军人事务局并不能够给与解决,有时会存在捉襟见肘,无从下手的问题。
(二)涉军群体维稳压力较大
涉军群体规模庞大,反映的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容易反复,处理难度较大。特别是“两参”人员和部分下岗志愿兵较为活跃,风险隐患“触点”多,“燃点”低,“爆点”高,仍面临严峻性、长期性挑战,防范化解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任务艰巨。
改进:
(一)坚持从严治党,抓好队伍建设
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制度建设、管理监督三个方面抓好落实,强化纪律意识,做好干部管理,打造坚实队伍力量,构建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队伍。
(二)做好涉军群体的思想疏导与服务
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切,认真做好涉军群体接待工作,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对上访涉军群体,及时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发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一线宣传作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三)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不断优化安置流程,提高安置质量,确保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他们就业创业,积极投身社会;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岗位。
(四)持续推进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
我局已向发改局提交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表,待征地社保补贴、土地补偿及迁坟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将依据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情况积极推进我区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工作,同时按程序开展土地划拨工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挂网招标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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