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yunga/2024-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08 15:33
标题: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文号: 云政办发〔2024〕14号
时效: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5:33 来源: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云政办发〔2024〕14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及省、市通知精神,结合《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冈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由区政府牵头,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医保、教科、残联、卫体、信访、公安、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总工会1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云冈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区民政局为统筹单位。

二、发挥协调机制作用

建立健全救助资源统筹、政策有机衔接、工作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全面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坚持制度创新、手段创新、方法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妥善解决各类困难群众遇到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前有关材料的收集、准备和审核,根据需要提请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做好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建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商讨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的事项;负责拟订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纪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日常运转等。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督促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履行成员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统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办理审核程序,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做好全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所有涉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将所掌握的信息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委托相关部门或机构核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核对情况。

区财政局: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保障机制。编制本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预算,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等方式,促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财政供养信息核对情况。

区人社局: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核对情况。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及经办服务的衔接。

区住建局:建立健全农村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家庭困难的残疾人、脱贫户、监测户和其他贫困家庭,通过危房改造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建立健全城市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城市住房困难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和房产交易及房屋租赁等房产信息核对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政策,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脱贫攻坚范围,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纳入监测范围、摸清帮扶需求,精准帮扶。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工作,及时将脱贫户、监测户等数据推送至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区卫体局: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慰问及大病家庭救助工作。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工作,及时反馈涉及的相关信息核对情况。

区医保局:负责统筹全区困难群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因个人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可能导致生活困难群体的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助工作。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核对情况。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及经办服务的衔接。

区信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区乡两级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协调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

区教科局:建立健全教育救助制度。负责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救助工作,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涉及的相关信息核对情况。

区公安局: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机动车辆、户籍等相关信息核对情况。依法查处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据实核定登记困难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并办理居住证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核查提供无身份证明的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的身份、籍贯、住址等相关信息;协助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等。

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家庭困难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按要求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残疾人相关信息核对情况。

区团委: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困境青少年帮扶工作。

区妇联:配合民政、人社、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做好帮扶救助工作。

区红十字会:做好易受损人群的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相关服务。

区总工会:负责协调落实困难职工、劳模、农民工的再就业、医疗、助学、法律援助等各项帮扶救助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实时对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职工救助信息核对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畅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最后一公里”,主动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数据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