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云冈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4〕98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云冈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云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我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特点;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
3、大众实践,群体传承,目前难以确定其传承人的。
4、近5年内有不良记录的。
二、申报范围
符合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定义,必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一)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戏曲、曲艺、传统杂技、传统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
(二)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准确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要注意体现项目主要特征与价值;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历史渊源、传承谱系、项目保护单位、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二)申报书建立单独的电子文档。
(三)其他辅助材料,如新闻报道、文字记录、音频视频、照片等。
四、申报程序
由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初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均为原件,不退回),以A4纸正反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及U盘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评审资格。
五、工作要求
做好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长远发展,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级申报夯实基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做好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一律不予受理。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确保项目质量。
(三)规范程序,组织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练、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时限和数量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在申报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四)区非遗保护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拟列入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报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报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云冈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云冈区五一街198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佃斌 联系电话:18003525619
电子邮箱:865307586@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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