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yunga/2025-00050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2-24 09:50
标题: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政办函〔2025〕50号
时效: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09:50 来源: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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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函〔2025〕50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区道路运输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环境,深入推进治超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责任闭环、源头管控、科技赋能、联合执法”四大方向,全面深化源头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监管,健全完善治超长效治理机制,规范车辆营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照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的非法运营问题屡禁不止,源头监管、路面管控不到位,部分车辆昼伏夜出逃避检查等问题,进一步落实落细各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公安机关、公安交管、治超等单位联合执法和协同配合,全力防控打击各类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运营行为,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效应。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成立云冈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班(以下简称“行动专班”)。

组长:张俊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韩光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钟志刚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云冈分局局长

孙 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占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志宏 公安云冈分局政委

黄佩礼 公安交管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吴勇慧 公安交管支队六大队大队长

成员:梁旭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红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郝少平 区工信局局长

乔平岗 区教育局局长

秦秉威 区财政局局长

张 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 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剑 区能源局局长

胡春林 生态环境云冈分局

刘天明 口泉乡乡长

王 辉 平旺乡乡长

刘 进 西韩岭乡乡长

解加源 鸦儿崖乡乡长

武晓云 云冈镇镇长

郭宏伟 高山镇镇长

张健峰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马占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公安云冈分局政委任志宏、公安交管支队五大队大队长黄佩礼、公安交管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吴勇慧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汇总、进度跟踪、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辖区内源头企业监管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强化路警联合协作,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违法超限超载处罚信息反馈机制,实现治超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实行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制度,确保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管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有效衔接。

区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全媒体宣传报道与舆论引导;组织正面典型宣传,对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案例依法依规适度曝光;监测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

公安云冈分局:负责维护治超站点及路面执法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暴力抗法和黑恶势力打击力度,对恶意闯卡、堵塞检测通道、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私拆盗窃道路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道路桥梁损毁等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货运源头企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支队五大队、六大队:负责路面执法和非法营运问题整治工作;开展路警联合执法稽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稽查打击工作;对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及时将有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运输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将超限运输严重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范围。

区能源局:负责全区煤矿、洗煤厂等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煤矿、洗煤厂等生产企业按相关规定装载货物,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未苫盖车辆上路行驶。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煤炭、砂石等矿产开采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矿产开采企业车辆装载行为的监管。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各源头企业的环境准入和日常运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负责重型货车尾气排放的日常监管,将货车抽查纳入执法检查计划,针对性开展入户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加强对核发牌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对拖拉机超限超载违规运输各类货物(重点木材、板皮、砂石谷料等)进行路面巡查和打击,加强开展治超和客货混装整治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渣土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落实好超限车辆和未苫盖车辆不准上路的规定。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城市道路巡查执法,加强对渣土等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破损道路和抛洒滴漏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已办理涉及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实行“双告知”,将相关信息告知经营者和相关职能单位;加强货运市场整治,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源头超限超载行为;对辖区内源头企业称重设备加强监管,并将发现的问题移交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区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黑校车”整治工作,通过家校宣传动员学生抵制非法营运及超载校车。

区工信局:加强对工业企业治超宣传动员,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治超主体责任。

区财政局: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治超源头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与交通、公安交管、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突击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2月17日)。按照总体任务目标,从“人、车、路、企”等方面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摸排,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和分布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明确时限、对账销号,确保春节前存量隐患“清零”。要重拳整治非法运营与超限超载顽疾,公安机关、公安交管、治超要立即对非法营运“黑车”、违规货运企业进行摸排,建立“黑名单”,强化夜间、凌晨等薄弱时段的突击检查与流动稽查,对违法者实施精准打击,对查获的非法运营和严重超限超载案件倒查货物装载源头、运输企业、改装环节的责任,一查到底,处理到位,形成有效震慑。

2.成果巩固阶段(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底)。认真总结推广专项行动期间经验做法,探索地区间联合治超模式,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长效机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巩固拓展成果。

(二)整治单位和范围

1.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

2.口泉片区(塔山工业园区)、平旺片区、云冈片区、西韩岭片区等区域的国省干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及村道,重点整治五九公路、塔里线、G109、S205、S206、G208、S339、同泉路、南环路等路段。

(三)重点措施

1.加强治超源头监管

依法加强对区政府公示的102家货运源头企业以及未纳入公示的洗煤厂、石料厂等企业的有效监管,同时坚持按月、周排班开展不间断巡查监管,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源头单位开展突击核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上路。

2.强化路面管理管控

坚持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不断优化路面执法流程,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布控稽查,切实发挥路警联动的执法合力,采取“定点稽查、流动巡查、突击行动”措施,对举报高发、问题多发的乡村道路及重点路段,强化路面巡查监管与源头管控相结合,严查煤炭、砂石料、建材等运输车辆超载问题。

3.加大非法营运治理

重点对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取证定性难和非法营运黑出租车问题,通过路面查控等方式得到有效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体系,确保任务层层落实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和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职责,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切实维护道理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机制,保障整治工作质效

专班办公室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整治效果、群众满意度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同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由领导小组进行约谈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共治共建氛围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持续宣传整治动态、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凝聚“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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