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使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我分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落实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把学法普法纳入党组年度学法计划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今年党组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环境治理法治化工作。
(二)强化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我分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文件纳入理论学习党组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中,做到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的作用,局领导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分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工作能力,自觉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符合规定,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2023年全年,我分局共对辖区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36件,报市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6件,罚款总金额179.9万元。移送涉刑环境违法线索2件(云冈公安分局已立案)。分局案件审核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分局严格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山西省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做到全过程记录。在市局官网公开了“五清单两图”(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三)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我分局完善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各部门、每个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1年3月我局正式建成移动执法及“双随机”摇号系统,建成企业库(共有企业61家)、执法人员库(设有双随机执法人员10人)、检查事项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其他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2023年共检查企业50家,其中重点排污企业9家,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我分局会同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检查2家共同监管的企业,执法监察记录全部按要求上传。
(五)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我分局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开展工作,推进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公开,增强决策民主性。我分局制定了《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一直坚持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全年有3起重大案件报市局审核,通过集体会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分局连续6年聘请了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充分吸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保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要求进行公示。
(七)强化“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联动执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与区公安局的联合办案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商讨涉刑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今年移送涉刑环境违法线索2件,调查、答复检察建议书3件。
(八)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践,跟踪典型案件的进展。从严从实开展案件线索核查。8月20日,我分局对大同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一案开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调查取证。
三、开展法制宣传培训
(一)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我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及各类普法平台载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群众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积极营造尊重宪法,遵守法律,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今年六·五世界日当天,我们围绕2022年环境日“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两家重点企业在平旺公园举行环保宣传活动,共设置了两座彩虹门、10块展板,以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环保法规、环保书籍等为宣传载体,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宣传内容涵盖最新生态环境法律知识、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安全风险应急知识、垃圾分类知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行政诉讼及污染损害的民事诉讼知识等。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普法书籍300余册、宣传单800余份、环保购物袋300余个,张贴环保宣传海报20余幅,展示横幅标语15幅,咨询台接待群众信访咨询7件,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达到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共建美好家园的社会效应。
(二)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分局积极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培训,分局下辖4个中队,现有17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实现全部持证上岗。我分局积极参加生态环境系统、市、区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案卷评比、执法大练兵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学习交流,全局执法人员参加了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活动,深入研讨行政执法、环保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法治素养,铸造一支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强化。
1、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内容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2、业务法治培训较少,集中开展执法培训机会较少。
3、执法人员较少,执法任务繁重。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学习培训,增强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形式开展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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