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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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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26 14:21
标题: 云冈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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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21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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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云冈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同泉路2698号,电话:0352-4211556,邮编:037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云冈区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5项内容,具体涉及局机构职能、法制建设、预决算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云冈区统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云冈融媒体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云冈区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财务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云冈区统计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充分利用“云冈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云冈区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各级各部门反馈的问题,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民生关注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继续提高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民生关注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聚焦民生关注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水平,及时更新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公开目录与信息公开有效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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