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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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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26 12:56
标题: 云冈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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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2:56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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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水务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共公开水务信息132条,其中:信息动态类17条、文件类62条,其它53条。内容包括水利安全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水工程移民、水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二是对重要责任人进行公示。在区政府网站上及时对6条河流的各级河长进行公示,在《云冈报》上对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进行公告等;三是设立水利微信群,及时公布国家水利政策的相关信息和重要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区水务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公开相关水利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结合水务行业特点明确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长制推行、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监督、防汛抗旱责任人公告等,重点是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公开。二是把握重点,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通过召开内部会议对重要信息进行对内公开。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上级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三是运用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除了采取开设专栏、召开干部大会、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公开以外,还通过利用区政府信息网站适时公开有关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水务局未设立专门的对外公开网络平台,需公开的相关信息均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加强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麻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党办、河长办、水务综合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办具体负责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及时修改完善公开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责任制追究制度。明确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针对区水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水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做的不够,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强化信息指导,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争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努力推动水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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