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30 16:58
标题:
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6:58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依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2号),现将我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辖区参保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更换目录内辅助器具。
二、申报材料:费用核付通知单、配置确认书、制作单、配置原始发票。
三、办理流程:须经鉴定确认后配置,严禁先配置后补审批。
四、基金不予支付情形:
1.未经审批在非协议机构配置;
2.未经鉴定自行配置;
3.超目录或未达最低使用年限提前更换;
4.费用超出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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