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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30 16:58
标题: 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6:58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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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2号),现将我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辖区参保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更换目录内辅助器具。

二、申报材料:费用核付通知单、配置确认书、制作单、配置原始发票。

三、办理流程:须经鉴定确认后配置,严禁先配置后补审批。

四、基金不予支付情形:

1.未经审批在非协议机构配置;

2.未经鉴定自行配置;

3.超目录或未达最低使用年限提前更换;

4.费用超出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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