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30 17:07
标题: 劳务派遣社保属地管理工作公示
文号:
时效:

劳务派遣社保属地管理工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7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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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社保合法权益,现将属地参保规定公示如下:

劳务派遣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当地缴费标准。

1.派遣单位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

2.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参保缴费。

外地派遣机构向云冈区派遣务工人员,须在我区参保,严禁异地违规参保。请各用工、劳务派遣单位依规参保缴费。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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