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30 17:07
标题:
劳务派遣社保属地管理工作公示
文号:
时效:
劳务派遣社保属地管理工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7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社保合法权益,现将属地参保规定公示如下:
劳务派遣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当地缴费标准。
1.派遣单位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
2.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参保缴费。
外地派遣机构向云冈区派遣务工人员,须在我区参保,严禁异地违规参保。请各用工、劳务派遣单位依规参保缴费。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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