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30 17:05
标题:
关于大同市云冈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大同市云冈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5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现将职工养老与城乡居民养老衔接政策公示:
1.适用对象: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需办理衔接的人员;已领养老金人员不再办理衔接。
2.核心规则:达到职工养老退休年龄,职工养老缴满15年,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职工养老不足15年,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
3.年限与账户:居民养老转职工养老,只转个人账户钱,年限不算;职工养老转居民养老,个人账户资金、缴费年限一并转入。
4.禁止重复领两份养老金,重复领取需要清退。
5.办理渠道: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窗口书面申请。
咨询电话:15698381617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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