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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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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30 17:06
标题: 关于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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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的制度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6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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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管理,保障参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2号)文件规定,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制定《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的制度(试行)》,现将主要经办内容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辖区参保工伤职工。职工存在身体机能障碍、心理创伤、需职业康复训练(经协议医疗机构评估有康复必要)或康复期满需延续康复治疗的,可申请工伤康复。

二、申报材料:1.《山西省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5-3);2.康复协议机构康复治疗方案、疗程及预期效果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康复确认结论书。

三、办理流程:先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出具康复建议,由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安排到指定协议机构康复;需延期康复的,经康复机构出具延续意见,申请核准后方可继续康复。

大同市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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