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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04 18:15
标题: 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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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4 18:15 来源: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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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缴范围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提示: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严禁选择性参保。

二、缴费比例

(一)单位职工

1.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3.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分为八类,基准费率0.23%-2.47%,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按山西省规定比例缴费。

三、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缴费基数下限: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

-缴费基数上限: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

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申报,高于上限按上限申报。

注:基数上下限每年依据山西省统计公布数据动态调整。

云冈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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