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大同市云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为主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地推动了“三农”工作有序发展。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法治建设的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在机构整合后,重新调整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冈区农业农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分级落实责任,实施“层层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治科负责协调,各科室及基层所队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教育学习。积极推进全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冈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以上级部门各项工作任务为导向,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构建高效执法体系。
一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在农资、农药裁量意见的基础上,从案件违法事实及性质认定、行政处罚、限时办结等方面,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着重解决执法不公、“同案不同果”“同案异罚”等问题,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在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机制。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以局名义进行的办案模式,并重新规范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制定了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图。
三是坚持“三先三后”。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统一,正确处理和把握行政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坚持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处理在后;预警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处罚决定在后,避免因执法不当造成个体经营困难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机构整合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整合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理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并实施《云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委员,专职副队长为副主任委员,各队队长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下发了《云冈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以局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全部由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强化双随机抽查力度,扎实推进农业主体库、专业领域分库和执法人员库的建设,确保双随机全覆盖及各种定向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2024年全年共进行了不定向双随机抽查8批次,共抽查企业48批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8人次,抽查比例占辖区监管农业总数的8.94%,完成了上级机关要求的5%以上的目标。
五、加强法治培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头学法、讲法、普法,并结合自身工作,坚持学法律和学典型案例相结合、全面系统学和突出重点学相结合,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当带头学法的标杆,做知法懂法的表率。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培训。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内部培训5次,参与网络培训5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三是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行政法和与农资管理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24年全年先后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活动5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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