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保险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为建立云冈区高标准农田“保险+管护”建后管护新模式,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根据《云冈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保险服务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冈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保险服务项目
2.投保范围:云冈区2019-2023年建成的45981.99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含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设施等(农用井、水泵、管道、渠道、农桥、道路、变压器等),总保额8730万元。
3.保险期间:1年(试行)。
4.保费预算:年保费不超26.19万元,保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
5.保险责任及免赔额:涵盖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盗抢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以及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的损失;免赔额设定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二、遴选内容
选定1家保险机构,为云冈区上述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提供保险承保服务,包括保险期间内的风险保障、事故定损、理赔支付等相关服务,配合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相关工作。
三、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持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具备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资质和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网络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保险服务需求,近3年无重大保险业务投诉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遴选报名申请表(自拟,含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团队配置等)。
2.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提供)。
4.近3年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
6.本项目保险服务方案,含承保方案、理赔流程、服务保障措施、保费报价等。
7.近3年财产保险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8.承诺函(承诺对本项目资料保密、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按要求提供服务等,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云冈区高标准农田管护保险服务机构遴选报名材料-XX机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9日17:00止(工作日9:00-12: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办(云冈区口泉花园街196号)。
3.联系人及电话:薛晓丽;15235288408。
六、遴选评审
1.云冈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服务方案、保费报价、业绩信誉、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会议研究,确定中选机构。
2.结果将在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相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未中选机构不另行通知。
3.中选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及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保险服务,若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云冈区农业农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遴选公告在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网。
本公告由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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