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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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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3-13 12:52
标题: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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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13 12:52 来源:云冈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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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号

为了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拟征收地块为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云冈)100MW/400MWh储能项目,涉征地块位于云冈区高山镇高山村,用地总面积2.1796公顷。现状为灌木林地。

具体征收面积以最终《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我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规划,也是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同时,对推进新能源利用产业的发展进程具有非常大的意义,预期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因此,随着本项目的开发,除了提供大量的绿色电能外,还将对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地补偿依据

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21〕33号)文件执行。

四、征地补偿方式和标准

五、安置对象及方式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按规定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拟采取货币安置或提供安置房方式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社会保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及《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晋人社厅发〔2019〕41号)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七、其他事项

1.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高山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云冈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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