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冈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根据《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批复计划》等相关规定,现为云冈区招用1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等环节组织招聘。
二、招用人数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50名。
三、招用人员范围
具体指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四、招用程序
(一)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从公告附件内自行下载、填写并由相关单位加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具有本区户籍及常住人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常住地(或者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同时按照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按认定就业困难类型提供如下资料(需复印件1份):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②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
(3)残疾失业人员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②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成员: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家庭成员的二代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已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关证件),户籍内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进行过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原件。(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被征地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进行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7)长期失业人员: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③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残疾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经社区(村委会)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人社部门告知申请本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促进股。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携带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同时按照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符合岗位要求。
(三)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用人单位与报名者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云冈区人社局所有。
(五)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后,统一在云冈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确有问题,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
(六)招用。
拟招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5日内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并报区就业和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备案。
五、工资待遇
由区就业和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足额支付被招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招用人员缴纳)。
六、有关要求
1.招用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招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2.公岗用人单位结合《云冈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负责招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2-4208769
附件:
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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