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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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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01 15:45
标题: 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项目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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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15:45 来源: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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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围绕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通过改善生产设施、引进新技术与品种、提升标准化与智能化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绿色发展。

二、申报主体条件

在大同市云冈区范围内从事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老旧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室内面积予以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2万元。

面积计算:

长度:东墙内径至西墙内径之间距离(米)。

宽度:后墙内径至前屋面骨架外径之间的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操作间面积(面积≤22.5平方米)

1.补助环节

(1)棚体建设:墙体加固修复、新型保温墙体建设,棚膜、热镀锌骨架、保温被更换,温控系统(热风炉、增温块存放设施等)配备安装等。

(2)设备配套:小型适用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滴灌系统、环境数据采集终端、智能化管控系统购置,物联网管控平台、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以及新型保温材料、防虫网、遮阳网等新装备、新材料应用。

扶持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土地平整整理、经营性车辆购置以及与设施蔬菜生产无关的支出。

2.补助方式

项目原则上实行“先建后补”,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123号)要求,采取“按施工进度分批次拨款”方式拨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

提交《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现有设施蔬菜生产经营情况介绍、建设内容、投资预算、进度安排、预期效益等。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

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花园街196号

联系人:杨新亮

电话:0352-4041551

电子邮箱:dtnjnw@163.com

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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