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区平旺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平旺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平旺、平安平旺、幸福平旺”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服务民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乡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出台了平旺乡履职清单,紧紧围绕“党建引领、服务为民、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的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各村、各站办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群众办事平均等待时间缩短40%。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开展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十多次,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和群众权益。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依托乡务和村务公开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惠民政策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云冈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产业项目引进等,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乡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对重要文件、合同协议、重大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文件38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采纳率100%。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实务培训4次,参训率达100%,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平旺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流程、执法用语、执法文书等标准,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议,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的信访案件。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开展“3.8女职工权益保护”“民法典相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参观云冈区禁毒基地,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全年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覆盖群众2.5万人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普法。针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家庭”等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8起,成功化解35起,化解率达97.7%。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备专职调解员15名,全年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二、亮点工作
(一)创新“法治+产业”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法治护航产业发展。在新建100亩设施农业大棚、引进特优新品种蔬菜种植、发展养殖业等项目中,全程提供法律服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二是法治保障农民增收。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劳务输出等环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如王家园村与大唐热电、马营村与阳光车城等劳务派遣合作,均签订规范合同,解决周边村庄就业需求800人,实现农民增收与企业用工双赢。
(二)打造“法治+环境”品牌,建设美丽平旺
一是依法整治人居环境。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垃圾乱堆乱放、墙面乱贴乱画、建筑垃圾乱倒等行为,清理主要道路两侧杂草、杂物乱堆,协调中航环卫配合环境整治行动,对全乡大街小巷犄角旮旯进行全面彻底清扫干净,实现“三无一规范”要求。二是法治保障生态修复。在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搬迁安置,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如大北沟村2013年搬迁至平旺乡采煤沉陷区治理安置区,石岩庄、忻州窑两村2019年搬迁至恒安新区新石家园和甘河安置区,共安置住房605套,货币补偿89户,搬迁工作平稳有序。
(三)构建“法治+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法治融入网格管理。落实网格长制,充实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风险化解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二是法治保障民生福祉。在提高转移性收入方面,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强化政策兜底保障,各项惠农补贴、外出务工补贴、雨露计划等年发放预计超过50万元;在提高财产性收入方面,对村民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化利用,积极引进产业项目,促进农民闲置房屋、土地等集约利用,盘活现有资源变资产,助推农户增收。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习惯、轻法律”“重结果、轻程序”等现象,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严谨,执法水平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三)法治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治宣传形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忻州窑、石岩庄两村还有27个院落未拆除(忻州窑24院落含同煤3个院子、石岩庄3院落),住人的有12院落(忻州窑9院落、石岩庄3院落),搬迁安置工作尚未完全完成,存在安全隐患和信访风险。
四、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委书记、乡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乡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参加中心组学法4次,专题法治讲座2次,带头讲法治课1次。二是带头推进依法行政。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签订等事项上,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带头解决法治难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难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至少组织2次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合法、规范。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普法。针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效果。三是培育法治文化。开展“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户”创建活动,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信访秩序。
(五)聚焦重点难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工作。继续做通村民搬迁思想工作,对还在村居住的村民实行动态监测,乡、村两级干部经常性排查安全隐患,深入村民家中进行沟通,早日完成好搬迁安置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包括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农村危房、特种设备安全等在内的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对全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执法装备等必要支出,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议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法治人才短缺是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因素。建议上级部门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基层配备更多专业法律人才,提升基层法治工作水平。
(三)建议完善法治考核评价机制
建议上级部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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