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云冈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全方位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亮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全局重点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分阶段、分专题、有重点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为扩大学习效果,学习时吸收全体中层干部参加,采用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并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全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学以致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实际,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全面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每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已达到5人以上,总数已达1285人。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54次,包括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平安建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完成升级扩建口泉植物园法治文化公园,增设法治文化景观十余组,同时对现有的普法展架内容进行了焕新和修缮。为辖区内38所学校安装普法宣传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场景,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区各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6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云冈区司法局司法普法文艺队深入农村和社区,为群众表演节目,通过“法治+文艺”的宣传模式,开展普法文艺进基层活动。组织安排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光影照乡村 普法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全覆盖式为全区农村放映普法电影。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开展“暑期安全教育”、“远离毒品”、“远离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300余人次。举办全区行政机关宪法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意识。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班,召开专班会议九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区重点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共计156份,严格依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案卷评查,下达6份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注销,并组织开展两次执法证考试,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线下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全年共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期;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全员轮训。出台《云冈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收集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共计10个。开展企业安静期制度中期评估,参加市司法局召开的“企业安静期”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收集重点领域执法单位涉企检查数据及内容,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四)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质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监管效能与服务质效实现双提升。全年对14家法律服务所开展常态化检查,完成对5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考核。全年免费法律咨询完成7513人次,达任务量136.6%,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办结104件,超任务量30%,两项核心指标均大幅超额完成。探索“走村入户+定点驻站”服务新模式,在云冈经开区挂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动服务网络向企业延伸。此外,打造出“精准普法+品牌服务”双轮驱动机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法治讲座70余场、覆盖超5000余人次。同步深化“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专项活动,走进平泉养老院开展“助老护老惠民生 法律服务夕阳红”主题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服务。云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9件,其中刑事案件246件、民事案件3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99件,其中简易程序99件,协助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0件。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受理普通程序案件147件,已办结案件133件;提供法律咨询358件;承办律师意见部分采纳案件数133件。
(五)深化细化人民调解工作,践行“枫桥经验”
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区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00余人参与培训,同时组织全区调解员参加二十余期省厅线上培训。2025年全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163次,成功调解涉及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案件825件。云冈区司法局突出品牌调解建设,打造了具有示范意义的云冈石窟文旅纠纷品牌调解室,秉承靠前服务早排查,矛盾纠纷早化解的工作思路,在各类节假日坚守调解岗位,引导更多旅游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及时有效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文旅生态环境,文旅调解工作室全年成功调解文旅纠纷234件。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司法所业务水平,按照示范司法所省市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开展省市共建“一县一所一标杆”项目:平源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引领就业指导新风向、精准服务推动社矫人员再社会化进程,年底前已完成标杆司法所经验材料及典型案例总结,等待市局验收。
(六)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径
规范入矫解矫程序,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1人,依法解矫168人,衔接率达100%。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春节、两会、两委换届等重要节点专项排查行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存在矛盾纠纷、心理不稳定等情况的人员,建立台账并落实一对一管控措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22场次,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心理咨询师授课,提升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结合个别矫正对象特点,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心理辅导404人次。拓宽帮扶就业渠道,联合人社、民政等部门,积极与本地企业沟通协调,为有就业意愿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信息化监管、心理辅导等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安置帮教质效持续提升,全年共衔接刑释人员183名,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重点人员帮教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拓展安置渠道,与2家企业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基地”,为有就业意愿但暂时困难的刑释人员提供缓冲岗位和技能过渡。远程视频成功会见547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七)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全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84件,已办结75件,其中确认违法案件5件,责令履行2件,撤销1件,纠错率11%,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调解和解案件24件。2025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部分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不够,跟不上时代发展变化,不会用、不善用法治手段处理问题,缺乏灵活应对的能力。
(二)普法内容形式同质化。传统“集中宣讲”“发放资料”形式占比超75%,针对新业态从业者(如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的定制化普法内容不足,部分普法内容脱离群众实际需求,对法律解读性不够,群众代入感不强。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长曹增忠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法治建设与自身工作实际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部署推进、检查督导、推动落实。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当好试点排头兵,统筹推进“三位一体”建设。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延展并总结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面评估清理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一致,与上位法相抵触,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不适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好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相关任务,有效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继续推动完善“企业安静期”制度,探索推进“扫码入企”,督促行政检查主体梳理并公布本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推进柔性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好“九五”普法规划制定,深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光影照乡村普法惠民生”电影下乡活动、“法护春苗”专项普法活动、“普法小课堂”活动,继续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前往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参观学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牵引力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矫正中心,加强对刑释解矫人员的针对性普法,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把法治教育融入全局日常工作中。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进一步健全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健全商事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和市场主体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商事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讼有机衔接,及时预警、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增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APP
晋公网安备 14021102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