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云冈区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同农函〔2025〕124号)和山西省植保植检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试验点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业(保)字〔2026〕2号)文件要求,2026年省级下达我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资金3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我区建立果蔬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试验点1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1个,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定公开遴选1家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同市云冈区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果蔬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试验点
1.建设规模:果蔬作物面积500亩以上。试验点内设置技术集成推广区、关键技术展示区、新技术试验区。(具体要求参考省植保植检中心指导意见)。
2.建设内容:试验点通过综合应用农业、物理、生物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集成1-2套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以绿色防控和科学安全用药为主要内容开展技术宣传,每个试验点观摩培训不少于50人次,辐射带动周边5000亩以上;试验点内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95%以上,病虫害综合防治效果达到90%以上,果菜等经济作物损失控制在8%以内。开展农残检测,确保农残超标率为0。
3.资金安排: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包干使用,具体资金使用安排应在项目申报实施方案中体现。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1.项目实施内容:负责云冈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站点设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分类整理—清点打包—专库储存—集中转运--组织完成回收台账、处置台账的建立,形成一套无害化处置模式,对种植主体、农药经营者宣传培训指导,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数据报告,配合检查核实和其他工作等。
2.试点建设目标:2026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确保达到85%以上,回收后的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项目实施期限:2026年3月20日起到2026年11月30日止。
4.资金安排:预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包干使用,具体资金使用安排应在项目申报实施方案中体现。
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条件
(一)承担果蔬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试验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农作物病虫监测或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工作经验(提供工作总结等资料)。
3.有一定规模的示范点(提供土地流转合同)。
4.有一定数量的完成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工作场地(提供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办公场地及仪器设备的证明或照片)。
(二)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农药经销资质及经验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经验的单位(企业)、农资店、农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公司、个体商户等,且财务较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能力要求:(1)具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团队、清运(转运)相关防止漏液车辆等配套资源,在云冈区有大型集中仓储点、回收站点的优先;(2)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3)熟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政策及操作规程。
3.信誉要求:单位及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提供相关证明)。
4.其他要求:项目实施期间的所有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垫付,待试点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给由我单位按程序申请拨付项目经费。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与报名。在云冈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主体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资料至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花园街202号。
(二)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2日,每个工作日8:30—17:30。
(三)报名材料
参选单位(企业)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参加遴选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3.单位及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纳税信用等级相关证明);
4.实施主体简介包含经营情况及能力介绍,试验点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等,含农药包装废弃物仓储点设置介绍及参数、回收站点设置介绍及参数资料;
5.近三年来业绩或经验介绍(近三年类似项目工作总结复印件);当地认可度证明材料(如服务对象签署的满意度评价意见、获奖荣誉证书等);
6.遴选评分细则中所列出的各项证明材料;
7.其他参考材料:如各项资质、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等。
注: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至去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203室。
(四)遴选流程:
1.综合评审:局项目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进行会议现场拆封审核;如报名在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由局项目评审专家对参选单位及资料从经验、营运能力、仓储与回收站点情况、与区情相符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选,选取最优,并将结果报局会议审定,拟确定实施主体。
2.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在云冈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大同市云冈区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区农业农村局规定的任务量。
(五)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接受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检查,如实提供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
4.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将追回项目资金上缴国库;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追回项目资金上缴国库外,以后不在纳入农业项目实施主体名录,同时将弄虚作假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本公告及相关工作解释权归区农业农村局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52-4041551。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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